各级地方政府和军事机关为提高国防动员指挥能力,经常进行一些国防动员演习活动。在演习过程中,一些单位借鉴部队演习的经验和做法,摸索出了较为符合国防动员实际的演习模式和方法。但同时也发现,一些单位在国防动员演习中照抄照搬部队模式,则有所欠妥。
从国防动员指挥来看,由于国防动员活动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国防动员运行机制是以政府平时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为基础的,所以,国防动员演习指挥编组时,可仅编由军地主要领导组成的决策中心和由军地主要职能部门组成的行动中心两个部分。这种指挥编组立足于政府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既保证了指挥决策权威高效,动员任务落实迅速,又可避免按任务编组所带来的层级多、协调难的问题。
2008年汶川地震救援,四川省各级国防动员指挥就是按这种编组模式进行的,实践证明非常高效。其实国防动员演习指挥编组“军味”浓的原因是演习多由军事机关牵头组织实施,靠经验办事多,而没有更多地去考虑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所造成的。
从动员内容的时限要求来看,有时候国防动员开始于战争爆发前,有时候与战争同步进行,有时候在战争爆发后才开始。由于部队作战是在一定时间、空间内敌我双方激烈的对抗,必然要求各种战斗准备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但国防动员一些内容在时限要求上差别就很大,甚至有些时限要求上根本就没有相关性。
例如,兵员动员与经济动员相比,时限要求相差就很大,兵员动员通常要求在战争爆发前或爆发后很短时间内完成,而经济动员可能只是根据战争的需要适时进行,甚至可能在战争爆发很长时间后才开始。政治动员则有可能贯穿于战争始终。如果国防动员演习有关这方面的文书照搬部队演习文书模式,要求兵员动员、经济动员、政治动员等在某某时刻同时完成,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宋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