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7月24日决定任命赵飞(图)为天津市公安局长,并免去武长顺的天津市公安局长职务。这一例行职务交接因武长顺“落马”而备受关注。(资料图)
大公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 王俊) 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7月24日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赵飞等人任职的议案,决定免去已“落马”的武长顺的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并任命赵飞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据《天津日报》7月25日报道,颁发任命书后,天津市公安局新任局长赵飞等“被任命人员作了履职发言,表示要加强学习,勤勉工作,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今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公安局长系武长顺“落马”以及公安厅局长交流任职的后续。
内地媒体7月21日报道援引可靠消息称,7月18日上午,天津市委、公安部召开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调整会议,宣布武长顺不再担任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职务,赵飞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天津市公安局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赵飞(1964.2)是湖北沙洋人,长期在湖北省的政法系统任职,历任荆门市公安局副局长、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石市检察院检察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2011年调任武汉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今年7月初,媒体报道称,赵飞已作为“交流担任其他省区市公安厅(局)党委书记、厅(局)长人选”接受了组织部门的考察。报道另外援引来自武汉市公安局的消息称,赵飞于7月18日离汉赴津,并在19日亮相天津特警集结演练。
事实上,如果没有武长顺“落马”消息,赵飞接任天津市公安局长这一正常的人事消息可能没有那么吸引眼球。这是因为天津土生土长的武长顺(1954.1)今年1月已年满60周岁,按规定应卸任所兼任的天津市公安局长这一实权职务。
不过,就在武长顺、赵飞交接天津公安局主官职务之际,中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20日宣布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组部24日晚间透过新华社宣布中央已决定免去武长顺的领导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
武长顺的领导职务即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武长顺在2003年2月出任天津市公安局长后,2011年10月当选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既解决了副部级的待遇,又晋级为副省部级的省级公安主官,并在2012年按惯例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近年来,随着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省级公安主官,以及公安厅(局)长进省府班子的人事安排趋势,天津之外的30个省份中,公安厅(局)长“兼任”省府副职或省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的达到25人。按上述消息,今次获任天津市公安局长的赵飞已进入天津市政府班子。
未进入政府班子的5位公安厅长中,宁夏的王雁飞、湖南的孙建国、浙江的刘力伟、北京的傅政华4人“兼任”省级党委常委,仅西藏的刘江一人并未在政府或党委等其他部门“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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