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公安厅长曾欣在2014年3月27日由省长助理晋升为副省长。(2012年9月时资料图)
大公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王俊) 2014年3月27日,2012年由公安部“空降”至湖北的当时全国最年轻省级公安“一哥”、湖北省公安厅长曾欣的身份再次出现改变。
在当天举行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湖北省公安厅长曾欣被任命为副省长。这一法律程序让他的身份由“湖北省政府省长助理、省公安厅长”变换为“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长”。不变的是他续任省公安厅长,改变的只是“兼职”。
曾欣在2012年9月由公安部业务部门技术侦察局局长任上“空降”至湖北,接替几个月后受查的吴永文担任省公安厅长,1966年10月出生的他进而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公安厅(局)长。今次职务变动后,曾欣也借由湖北副省长的“兼职”跃升为部级官员。
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曾欣也将如广东的李春生等副省级公安厅长们一样获授副总警监警衔。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共设五等十三级,副总警监为一等中第2级,由国务院总理授予省部级警官,标志为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图案。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省公安厅长曾欣在2014年3月27日前后所“兼”的省长助理和副省长职务,是现任31位省级公安主官们“兼职”的主流模式的一个典型案例。
据大公网记者统计,曾欣晋升之后,目前31位公安厅(局)长中,共有13位“兼任”省长助理,他们分别是:贵州的孙立成、甘肃的马世忠、河北的董仚生、江西的郑为文、安徽的李建中、河南的王小洪、福建的王惠敏、辽宁的王大伟、云南的杨嘉武、山东的徐珠宝、山西的刘杰、海南的李富林、陕西的杜伟航。
另有12位公安厅(局)长“兼任”省府副职,他们分别是:湖北的曾欣、江苏的王立科、上海的白少康、四川的侍俊、广东的李春生、广西的高雄、内蒙古的马明、吉林的黄关春、青海的刘志强、重庆的何挺、黑龙江的孙永波、新疆的朱昌杰。
也就是说,以省长助理或省府副职兼任公安厅(局)长者多达25人。
主流“兼职”模式之外,剩下的6名省级公安一把手中,5人都“兼任”了省府副职之外的部级职务,具体情况为:2013年5月履任宁夏公安厅长的王雁飞“兼任”自治区党委常委,与湖南的孙建国、浙江的刘力伟、北京的傅政华(另兼公安部副部长)类似;而天津的武长顺“兼任”的则是市政协副主席。
2013年7月履任西藏公安厅长的刘江是大公网记者统计数据中唯一的特例,这位目前中国最年轻的公安厅(局)长并未在西藏区政府或党委等部门“兼任”他职。西藏本土成长起来的川籍官员刘江曾任过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等职。在2013年履新的公安厅长大多由公安部“空降”或异地交流任职的大背景下,刘江在本土接任公安厅长也较为罕见。
另外,刘江的前任李昭2008年至2013年7月担任西藏公安厅长时一直“兼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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