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根”中纪委

\

  2013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湖北省调研。这是11月22日,王岐山在1927年诞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参观。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大公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王俊)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这是王岐山11月22日参观中纪委前身——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时所发出的感慨。

  这位中纪委书记当然一直没有忘记过去。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的新闻稿,王岐山说,“我一上任,就看了《忠诚与背叛》,这部电影讲述的就是这段历史。在当时极端严峻、恶劣的环境下,我们党决定成立中央监委,就是为了严惩叛徒、纯洁队伍、严格党的纪律、保护党的组织。

  在王岐山这位个性鲜明的中纪委书记走马上任的一年内,十多名部级官员纷纷落马,中纪委的曝光率也跟着飙升。这一次,履新周年之际,随着王岐山在湖北武汉高调“寻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源头和根脉,寻根溯源”,中纪委再次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那么,中纪委究竟有着怎样的“过去”?

  中纪委的前身是1927年诞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当时,人数壮大到5万多人的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的“五大”上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加强党员纪律管理。这个从苏联学来的机构,后来在《党章》中也获得了一席之地。其后,这个机构相继被称为党内审查委员会、中央审查委员会,最后又叫回了中央监察委员会。

  1949年11月,刚执政的中共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就是如今被俗称为“中纪委”的机构。成立之初,其职能主要有三项:检查党组织、党的干部、党员的违纪行为,受理审查违纪的处分,加强党纪教育。第一任中纪委书记朱德曾强调:“如果有一部分甚至很少数的党员有不好的言行,那就会破坏党的战斗力。”但它在1955年被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并在“文革”中的1969年被撤销。

  “文革”结束之后,恢复中纪委便成了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内容。1977年8月,十一大通过的《党章》重新恢复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当时并规定各级纪委由同级党委选举产生。所以在1978年12月,重建后的首届中纪委就由“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陈云任第一书记,邓颖超任第二书记,胡耀邦任第三书记。

  时任政治局委员胡耀邦任中纪委第三书记是陈云力荐的结果。当时,陈云反复提出要胡担任该职,胡最初表示不必要。但陈云一再坚持,并要当时胡兼任部长的中组部将其意见报告中央考虑决定。随后,胡再向中央请求不兼该职。几番“较量”后,胡耀邦还是服从了中央决定。

  恢复设立的中纪委是建立在对“文革”悲剧的反思之上。当时,新制定的中纪委将“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为其工作任务之一。这届中纪委第一次全会就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案)》,其中特别强调要保障党内民主,如第2条“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第7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由此可见,《北京日报》2010年8月刊发的评论文章认为,“中纪委设立的初衷是就党内的整个政治生活而言,核心在于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形成个人专断……从这一目的出发,中纪委就不仅仅是以反腐败为主题的纪检监察机构,而是党的民主保障机关。”

  1982年9月,为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提升了中共各级纪委的地位:将此前由同级党委提升到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中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一届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

  此后历次修改的《党章》中,纪委的产生办法、职能等一直相对稳定。变化的是工作重心: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老一代中纪委组成人员逐步淡出,而党和国家廉政建设形势日趋严峻,中纪委的工作重心越来越集中于反腐领域。

  即使如此,十八大通过的最新版本《党章》规定,中共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中,反腐也只是一部分而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本文版权归大公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译或转载。) 


\

欢迎关注大公网中国政情栏目微信(公号:tkp_zgzq)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雨闻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