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这次国务院再次提出试点,三五年内效果也不会明显。”广东金融学院教授周建波接受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在国外的确是个非常成熟的模式,但在中国可能会存在三方面的困难。
首先,以房养老推行的社会条件还不成熟。“如果是在农村,农民房就算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也很难往外出租、出售。如果是城市里的老人,特别是有多套房的情况下,房子完全可以自行出租,再加上养老金,经济上可能根本不需要走以房养老这条路。”周建波说。
其次,中国人对代理机构的信任度较低,而代理机构本身经营管理能力也有限,很多承诺也无法兑现。据周建波介绍,其实北京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房屋银行”这样的代理机构,但一直没做起来,一方面房主不信任中介,另一方面这类代理机构本身的信用体系也不健全。
最后,也是最难的一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走向太扑朔迷离。“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在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里将房产价值换成养老金,最后房子归金融机构,这种模式产权运作方面是可以实现的,但精算起来非常麻烦,它要求的条件是房地产市场要稳定。”周建波说,金融机构必须要对未来的房价进行预判,才能算出要给老人多少养老金,如果中国像德国那样,20年来房价都非常稳定那是没问题,但国内未来5年的楼市都不好说,一旦房价大跌怎么办?金融机构也不可能做赔本的买卖。
那么,哪类人群最适合以房养老呢?华南农业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张开云表示,以房养老适合失独老人,或者不需要将房产留给子女、且养老金不够用,或有房但生活困难的老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房子卖了换钱,则没有屋住,那么则可以考虑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将房产剩余的价值兑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