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或许更适合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
中国近日明确明年将“有规划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以房养老”相关试点,这一消息的曝光引发轩然大波。一段时间以来,养老金的缺口问题备受关注,双轨制饱受质疑,清华教授“退休后15年开始领养老金,这15年男的去养老院做园丁、女的给老人洗衣服”的建议更引起嘘声一片……种种现象的背后,反映出公众对养老质量的焦虑。对此,民政部作出澄清——“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举措之一,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方面仍将发挥主要作用。
事实上,几年前上海、北京等城市个别金融机构曾自发尝试“以房养老”,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萎缩。上海自2007年酝酿“以房养老”,但推行多年仅成功6例,更多老人愿意尝试“租房养老”。房产并不是老人独有,与子女产生分歧、家产传后的观念等都是以房养老的阻力。另外,房价的不确定性也让大多数老人无法下决心跨出这一步。
据媒体报道,南京第一位提出“以房养老”申请的老人张启韵,申请3年未果,如今已届90高龄且身患多种疾病,不得不住进“新街口街道香铺营社区老年照料中心”。对于类似境遇,南京市老龄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与各地先前试点的市场推广不同,政府主导推动的以房养老将会是一项保障新政,老人担心的市场风险,未来也会由政府出面承担。“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谁来操作谁就可能陷于被动之中。”
南京市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顾玉娥认为,“以房养老”依然是当下养老模式中的一个补充。前些年有的城市推出此举,多是市场行为,属于理财或保险类产品,一旦出现风险,企业必定会保证自己的权益。政府部门推动,也缺少政策和法律依据。“今年底国家出台操作的细则,将从政策和法律层面保障老人的利益,因此它有别于以往的理财产品,而是作为养老保障新政。”顾玉娥表示,政府出面意味着责任与风险并担,既不让企业吃亏,更不让老人喊冤,实现收益与风险的最后平衡。但她对于未来的“细则”也提出担心,比如房产产权归属与老人子女产生的矛盾如何处理?承担这项任务的运作方究竟是保险企业、银行企业,还是政府部门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