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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被误读背后的养老焦虑

思想传统的老人,心理上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只有留给下一代才安心。

“但寸方寸地、留于子孙耕”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以房养老”的现实困境

  据搜狐财经报道,“以房养老”包含了诸多国人最关注的两桩大事:房子和养老。这种模式究竟是否能在中国拥有市场?它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但实际上却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

  “以房养老”的模式在西方国家已经非常发达,全世界的国家在养老问题上都面临着和中国一样的形势。从目前的三种养老方式来看:第一种是社会养老。养老金只够吃饱;第二种是养儿防老。但目前中国已迎来“421”的倒金字塔时代,即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他们的家庭结构位,4个父母、小夫妻2人和1个小孩。已让年轻人不堪重负,养儿防老越来越难;第三种是自己养老:成了最现实的一条出路。或许以房养老是一种必然现实的选择。

  实际上,在中国推广以房养老的问题,其现实问题的阻力可能会很大。中国人的观念过于传统。许多人贷款买房,辛苦一生赚钱还贷,临近退休才还清贷款,但此时已无太多积蓄养老。许多老人对“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无法接受,“但寸方寸地、留于子孙耕”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思想传统的老人,心理上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只有留给下一代才安心。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形式应该更适合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欧美国家“以房养老”倒按揭之所以流行,与高额的遗产税有很大关系,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给子女但交大笔税金”之间很容易作出选择。与国外房地产最大的区别在于,国外的产权归个人所用,而中国的住宅产权仅有70年。这就意味着倒按揭很可能玩到一半就要面临产权回收的风险,并且这种风险将是双向的。对于抵押房产的老人来说,可能会面临着产权到期、人活着“钱”花光了的问题;金融机构也承担着比较旧的房子到70年“大限”、获取的收益或许不足以支付养老金的风险。

  虽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这种不可能在短期内扫清的障碍,使得中国大多数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会对“以房养老”太感兴趣。实际上,要不要“以房养老”,不是中国养老问题的关键,亿万民众最期待的还是政府能够打破特权,建立相对公平的社保制度。(编辑组稿/毕晓宁)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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