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辉被拘是利用“转发超过500次”而刑事拘留“造谣者”的第一案(CFP)
忧虑:
新京报:发帖少年恢复了自由,这是一个进步,但他仍没有完全洗清罪名,所以这并不是谁的胜利,只是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的部分妥协,是典型和稀泥的处理方式。公众的不满是因为当地滥用罪名,现在虽以他是未成年人而从轻处罚,但说他仍涉嫌寻衅滋事罪,法理何在?
吴钩:少年杨辉既已获释,媒体的关注焦点就应该撤离他,不要再将这孩子推到聚光灯下了。网络公知们大可不必要将孩子塑造成英雄,这是孩子不能承受之重。公众与媒体应该继续关注的,是张家川的豪华大楼,是局长大人的5万元,是书记大人的经济问题。
见解:
浦记岳西翠兰:我建议对张家川获释少年杨辉,最好别过度溢美,别太过扩张解读。他还是个孩子,走入公共领域,皆因两高司法解释和警察权急剧放大。他会长大,需知人有言论自由,但要为言论负责,说事儿应尽量核实,立论要尽量公允。胡乱捧,也许会害了他。
凭海菱风:任何一件事情分两面看,当我们在赞美杨辉、呼唤加油少年的时候,我们能够看到少年身上的固执与缺陷,同时也看到了少年的勇敢和坚强。少年强则中国强,中国需要的是自省、自立、懂是非、明理的少年。请不要过多宣扬杨辉。这是一场公权对民权的胜利,而不是杨辉本人的胜利。
南方都市报:在本案中凸显的律师会见权得不到保障问题,实非孤例。阻挠律师会见,置侦查权于缺乏监督之境地,绝非法治社会所能容。“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可谓道尽了程序正义的可贵。阻挠律师会见,置侦查权于缺乏监督之境地,此种践踏法治原则的行为,绝非法治社会所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