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阳光专题 > 资讯 > 正文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新生入校先签“自杀免责协议”
“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新生入校先签协议,其中明确如此条款。学生认为学校用冰冷协议推卸责任,校方称协议类似“温馨提示”。
人参与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