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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咖啡】被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对于一个曾经3次负伤的联邦老兵而言,霍姆斯对军队及战友的热爱,足以让他对任何反战言论保持警觉。

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姆斯

  ■摩卡

  人们至今也不清楚霍姆斯大法官为何改变了初衷。

  对于一个曾经3次负伤的联邦老兵而言,霍姆斯对军队及战友的热爱,足以让他对任何反战言论保持警觉。他也确实这么做了。在前3次的审判中,他都赞同惩罚“不当”言论,可是这一次,他却写下了反对意见——不支持对“反战者”的有罪判决。

  少数派的意见并不足以改变审判结果。霍姆斯的深远影响在于:他确立了言论自由的标准——是否造成 “迫在眉睫”和“刻不容缓”的危险。一战期间的美国,鹰派政府占据主流,任何反战言论都受到限制。威尔逊总统敦促国会迅速通过了《反间谍法案》(1917年),法官指示陪审团,只要发现被告的言辞“不忠诚”,即可治罪。不少德裔人改名换姓,连德国泡菜也改称“自由卷心菜”。

  1919年3月,最高法院同时审结了3起涉及《反间谍法案》的案件,大法官们一致通过了霍姆斯撰写的判决意见,认定违反《反间谍法案》就构成犯罪。即,任何人不得“恶意煽动或试图煽动不服从、不忠诚、叛变或拒绝执勤”,不得“恶意阻碍美国的征兵或服役”。8个月后,最高法院审理第四起《反间谍法案》的案件,霍姆斯大法官却“翻牌”了,他不赞同对散发反战传单者处以监禁,因为他们不会造成“任何迫在眉睫的危险”。

  尽管对“大法官为什么改变了看法?”一直争议不休,“刻不容缓”和“迫在眉睫”却拓宽了言论自由的边界,并且为此后的判决,提供了先例。可这并不意味着言论绝对自由,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宪法条文与具体案例之间,时常处于微妙的平衡中。比如,不存在即刻危险的言论可以被容忍,要是这些言论伤害了其他人,怎么办?两年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判了一起“言论自由“的案件,就再次引发了有关自由边界的价值冲突。

  案件起源于一场葬礼。斯奈德的儿子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不幸在伊拉克战场阵亡。举行葬礼的当天,反同性恋的教会组织举行示威游行,他们打着相当令人反感的标语,声讨军方对同性恋行为的过度宽容。当晚,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的斯奈德,在电视里看到了令人心碎的画面——那场在葬礼举行时的示威游行,“上帝仇恨同性恋”、“感谢上帝、弄死士兵”之类的标语,深深刺痛了一位丧子老父。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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