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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能喜欢所有的人

  高明的写作技巧,在这部小说里并不存在,它靠故事打动人心。有多少人,在现实的庸常和尚存的理想中挣扎,最终妥协?暗藏一点思特里克兰德的“叛逃”之心,然后老实面对平庸和灰暗,即便无法抗争,想想也好啊。

  毛姆确实很会讲故事。他做过助产士,当过间谍,演过戏,还干过救护车司机、“二战”宣传员——想要一个经历如此丰富的人不会讲故事,恐怕很难。他对短篇、长篇、戏剧、电影剧本、文学评论,无不游刃有余。一定要提及创作理念的话,那就是:艺术的目的就是娱乐,而教育只是其次要功能,小说一定要为读者提供愉悦的享受。“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的话,那干脆别读了。”

  对于一个“用法文读拉辛,用西班牙文读柯尔德隆,用意大利文读但丁,用德文读歌德,用俄文读契诃夫”的作家而言,这样的创作理论多少有点叛经离道,以致很多人的脑子里时常会出现这样的形象:一个周游世界、历经人间万象的白头发大叔,坐在自己的豪宅里信笔拈来,随随便便就是一个畅销故事。在秘书、出版商、制片人还为其作品忙碌之际,他已经转身回客厅,继续他的Party,或者,又去哪个地方——希腊、埃及、塔西提、中国、印尼、婆罗岛、萨摩亚岛——满世界转悠了。

  据说,当时的社交界有一个说法,如果你不认识毛姆,那你就不是名流。尽管批评者历数毛姆的种种缺点:拘谨、酸腐、势力、厌世、嫉俗,但是,他在里维埃拉的莫雷斯克别墅发出的邀请却从来没有人拒绝过。没有谁的沙龙能和莫雷斯克争风吃醋,想想吧,菲茨杰拉德、格丽泰·嘉宝、希区柯克……艺术家、政客、美女、帅哥,他们在这栋被称为“蛇蝎天堂”的别墅里进进出出,是怎样的情形?

  擅长挖别人“隐私”的毛姆,自然也难逃被“挖掘”的命运,尽管他厌恶被人说三道四。其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他的性取向。显然,毛姆大叔要比王尔德幸运,没有因为伤风败俗而受牢狱之灾,可在当时的英国上流社会,他多半是压抑的,起码,要带着两幅面孔。不过,相比于他的妻子,那个他根本不爱、却至死也没有说过丈夫一句坏话的女人而言,毛姆要自由快活得多。

  伊夫林·沃无限羡慕地说,毛姆活得值,去过所有的地方,见过所有的人,吃过所有的东西。在所有作品中,毛姆说他最喜欢《寻欢作乐》。这话,多多少少有些一语双关。

  • 责任编辑: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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