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公共服务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基本民生性服务、公共事业性服务、公益基础性服务和公共安全性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在使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可以享受到与城镇户籍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公共服务和权益保护,其中,重点包括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图1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与失衡作了说明。其中,实线表示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保持一个稳定的增长趋势,即公共服务均等化;虚线表示在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共服务的发展却相对滞后,即公共服务非均等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主,其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管理职能缺位,对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不足。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受“GDP政绩观”的影响,大多数地方政府热衷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将大部分财政收入用在城市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经济发展方面,这对推动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对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管理等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却偏低,导致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服务问题实质上是公共财政问题。表1列举了2001年到2011年国家财政总支出和文教、科学、卫生支出以及文教、科学、卫生支出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可以看出,2001年到2011年,文教、科学、卫生支出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比重呈现增长趋势,但均低于25%。虽然2001年到2006年国家经济建设费用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比重均高于25%。显然,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偏低,公共产品供给短缺也就不足为奇。
探寻公共服务市场化
那么,如何解决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的问题?无外乎两条思路:第一,继续增加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第二,另辟蹊径,深化改革,推进市场化,鼓励民间投资公共产品服务。
E·S萨瓦斯曾提出:“公共服务市场化可以归结为政府间协议、合同承包、支援服务、自我服务、政府服务、政府出售、政府补助、凭单制、自由市场、特许经营等模式。”发达国家在探寻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过程中,主要有如下几种模式:
合同出租。该模式主要指政府以合同的形式将公共产品的提供转让给私营企业、非盈利机构等,政府则用税收去购买公共服务并依据合同对其进行监管。英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教育、健康等领域实施了合同化承包。美国的环保署、宇航局等几乎把所有工作都交由承包商来完成。1996年,美国把能够承包出去的公共项目(100余种)全部实行合同化。
公司合作。该模式是指政府吸引私营企业参与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私营企业以价格机制来实现投资回报。美、英等国在自来水、天然气、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已经完全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