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被免成“带薪休假”?

2013-04-01 14:06:11  来源:阳光总第145期


 

  辞职的“龟速”与复职的“神速”

  今年1月28日,记者通过山西省忻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核实,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的原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在被撤两个月后即就任该局副书记、副局长。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被免职或撤职又“复出”的官员,官方都没有主动公布消息,大都是被媒体追问后“被迫承认”。

  有媒体报道,湖南株洲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因一起强拆自焚事件引咎辞职,3个月后仍在任。株洲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曾侃融的党内职务已被免除,辞职手续正办理,并未超出相关法律规定时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同时第十七条指出:党委(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3个月内予以答复。

  如此看来,曾侃融引咎辞职3个月还在走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没有违规。与一些官员辞职的“龟速”相比,一些官员复出的速度却相当惊人。如此看来,因存在过错或重大过错的官员被免职似乎只是权宜之计,等舆论平息了,这些官员被迅速委以重任,且往往是悄悄地易地任职,以免节外生枝。有关部门对官员的这份周到和呵护,让公众既反感又无奈,难道真的是因为“爱惜人才”?

  “官员被问责主要分两种情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一些被问责的官员没有涉足具体的案子,可能只需要承担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另一些被问责的官员,同时也是腐败、犯罪活动的当事人,除了承担政治责任之外,还要承担法律责任。邵立勇应该属于前者,从组织对他的处理来看,他只承担了政治责任。姜明安认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官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相比之下,官员承担政治责任的随意性成分还比较大,缺乏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样,官员引咎辞职、免职后的复职也没有严格的规定。他呼吁,官员的复职同样应该制度化。

  “从干部任用的程序上来说,邵立勇复职也许无懈可击,但其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中纪委也通报要严肃处理,却在半年后复出,如同儿戏。”一位网友这样评价。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吴辉表示,国外一些国家规定官员一旦发生绯闻等可能存在负面影响的事件时,必须先辞职,这在中国是不可能的。吴辉提出,根据现有干部任用制度,公众对官员的任用难有发言权,虽然官员口口声声说“权力是老百姓给的”,但内心里认为是上级给的。他认为,要让干部对百姓心存敬畏,就要改革干部选拔制度,增加公众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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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