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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谁公开”以及“向谁公开” “官员在纸上填完了,组织部门密封起来,就锁到柜子里去了。”在一次采访中,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这样表达她对现有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则的看法。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也曾表示,他不看好现在的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申报并不向公众公开,是一种组织内控制度……这与现在媒体及公众希望推动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不一样的。” 组织内申报而不向公众公开,这其实与90年代党内文件的要求差不多。由国际视野看来,这一点也使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有了一种“山寨”的味道。广东新确定的三个试点区从“申报”走向“公开”,就反映了公开已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不可逆转的大方向,“面向公众”毫无异议是判断中国有没有财产公开制度的起码标准。 当然,“面向公众”的不仅仅应该是印在纸上的工资条。还应包括家庭财产、经营财产、有价证券、配偶和子女的就业、职务和投资情况等等。同样,“面向公众”不但意味着给他们“看”,还要听他们“说”,公示之后应马上跟进组织审查和公众质询环节,并对谎报瞒报行为进行惩罚。这些“公开”应包含的内容现在已经是共识和常识,完全看做不做而已。 和“向谁公开”比起来,“谁公开”或者说“谁先公开”争议要大得多。实际上,谁先公开、从谁开始的问题,是既得利益者与公众的交火线,也是改革路径设计的核心问题。有学者认为,改革必须从上至下,不能光拍苍蝇不打老虎,这既不公平也没体现出财产申报制度的本意。这看法其实非常合理,但在目前现实下能否推行可堪忧虑。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建立不会超越渐进式改革的框架和一贯节奏,大体上还是要经过由易到难、由浅及深的过程。当前,无论是从基层官员还是从新入职、新提拔公务员开始的思路,都是为了先把“队伍拉出来”,再谈发展壮大。缓慢的周期性换血和局部治疗肯定不是最理想的方法,效果也待时间验证,但总比群医束手、百药不效强。讨论对峙会让制度的推行更遥遥无期,先干起来应是当下可行的选择。如有成果固然好,如只是试错,反向上会让从上至下的思路更有说服力,结果上也不算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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