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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难免随意性 2012年11月24日,江苏教育电视台竞猜节目《棒棒棒》请到了干露露母女三人,在录制过程中,她们在与观众互动问答环节中产生分歧,大曝粗口。现场观众拍下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引起广泛关注。 国家广电总局对此事的反应非常迅速,该局新闻发言人2012年11月28日表示,江苏教育电视台违反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罔顾媒体社会责任,违背了媒体职业道德,为丑恶言行提供展示舞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受到严厉谴责。 2012年11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江苏教育电视台停播整顿。尽管人们能都在批评江苏教育电视台的节目“低俗”,但国家广电总局依据行政法规下达行政命令的处理方式并没有获得一致好评。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教育电视台只能制作播出教育教学节目。而江苏教育电视台擅自改变频道定位,违规制作播出低俗娱乐节目,明显违反法规规定。但是,各大教育电视台无关教育教学的娱乐内容并不鲜见。除了教育电视台以外,其他电视台的各种娱乐节目也频频冲击着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 这就是说,当这个问题在各个电视台同时普遍存在时,国家广电总局的“执法”很难做到一视同仁,或者说违法必究。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程度上的执法随意性,客观上就会造成各个电视台不断闯关、“探底”的现象。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各级宣传部门对传统纸质媒体的管理,同样以“政策”为主,在一些重大选题的取舍上,宣传部门往往会事先确定媒体的报道方向和尺度。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昌凤认为,对低俗节目的管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强调媒介自律。“这次处理了一家媒体,但是问题只在这一家媒体吗?问题是在整个社会氛围,已经走到了这个程度。”陈昌凤说,行政手段属于他律,只能解决个案问题,但整个行业对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的矫正,应该是自律机制发挥作用的部分,也是真正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 展江认为,一些节目低俗化的现象,应该通过法律和社会道德法庭的渠道解决会比较好。对关涉法律的问题走法治途径;对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则建立媒体评议制度,由社会各界的代表来对媒体行为进行评议,给媒体施加压力,并要求其改正。 然而,迄今为止,中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展江表示,“无法可依”下的人治状态已经成为掣肘大众传媒健康发展的一个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