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微突破”

2013-01-28 11:35  来源:阳光总第141期


 

  “管理”路径中利益链条更复杂更暧昧

  相较于歌舞升平的电视娱乐节目,管理者对新闻类媒体的审查与控制,自然会更加严格。

  从目前而言,在中国谈“媒体”,实际上已经指向两个定位、目标和特点都有很大分别的类型——官方媒体和市场化媒体。这是业内普遍承认的划分。官方媒体侧重宣教,不必考虑市场效果;市场化媒体有读者的压力,对传播效果最敏感,受到的管理压力也更大。但是,这种泾渭分明的局势,在近两年发生了变化。首先当然是由于互联网技术革新,令官方和民间两个舆论场有对接、融合趋势,过去分别在两个舆论场上表现的媒体,如今必须同台竞技——因为对他们的评价平台已经打通。其次,由于“新闻”传播渠道更多样,导致利益方和“管理链条”都更加复杂,媒体可以对新闻做出自己的专业判断与报道,但传播效果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压力,往往不受媒体控制,甚至有南辕北辙的意外,两类媒体都面临这个问题。

  早在2008年三鹿事件中,媒体面对的复杂环境就已经体现出来。当时,违法企业向政府求助:“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给企业召回存在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避免此时炒作给社会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其时距北京奥运会召开只有6天,石家庄市政府在一贯的思路和利益权衡之下,竟然视隐藏的社会危机与危害不顾,认同了这一荒唐至极的理由和要求,终致社会、企业、政府、媒体多方尽输的局面。而今五年过去,许多地方政府乃至更高管理部门,对这种“以压代稳”的懒政思路,又有多少真正反思和改变呢?很多时候恰恰相反,由于全媒体平台的普遍推广,政府的“管理触角”不断延长,“管理冲动”更加猛烈,“管理冲突”也反复升级。

  过去对媒体的管束,主要以约束记者和内容审看、平衡为主,如今在很多地方,由于行政干预力的强化,则简化为直接的删稿删帖。过去对内容纠偏,现在为担心网络扩大,常常一言以蔽之“不许炒作负面新闻”,更将监管前推至新闻报道的选题策划阶段,试图从源头上控制媒体行为。而且,由于“管制”的体制化、程序化,新闻约束的受益者更容易介入新闻扼杀,这为很多以“封口”为生的所谓传媒公司、公关公司,提供了广阔的灰色利益带。他们现在无论删报道还是删网贴、微博,往往不再正面与媒体接触,因为媒体有读者市场和公信力的压力,不会简单接收利益收买,而是直接寻求“管理者”庇护。这令媒体在复杂的管理路径里往往是雾里看花,经常不知究竟就挨了闷棍,对此的不满也更甚以往。2012年至2013年以来,几次重要的媒体事件,都与这种复杂的心态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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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