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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照片:1998年陈希同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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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来源:人民网)图为在法庭上的陈希同。
关键字:
陈希同
公开宣判
1933年
1983年
1986年
2013-06-05 09:04:48 来源:凤凰资讯 编辑: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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