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有利倡探索进行“农地出让”试点

  大公网兰州6月6日电(记者刘俊海)日前,在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举办的“农地出让”理论研讨会上,中国三产化/服务化著名学者贺有利介绍了“农地出让”的理论,他认为,“农地出让”是中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有益探索,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农地出让”的理论,探索进行“农地出让”的试点。 

  贺有利说,城镇的土地能够出让进行城镇建设,农村的土地通过改革措施,也能够出让进行农业生产,建设农场(农庄)。城镇土地出让从1987年深圳开始,到现在循序渐进地进行了31年,还在并将继续进行,我国城镇建设成功的关键是城镇土地出让制度。“农地出让”如同城镇土地出让,伴随着城镇化、服务化、工业化推进,是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 

  贺有利将“农地出让”理论概括为1个改革、3个价值、5个突破、9条原则等十三点内容。 

  他说,“农地出让”的试点成本很低,没有大的风险,没有严重后果,最多就是一宗农村农业用地征收为国家所有,仍然是农业用地。同时,“农地出让”,将实现农村用地通过征收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的突破,农村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突破,农村用地出让后转让、出租、抵押的突破,农村用地受让企业和个人建设农场的突破,农村民营小农的家庭经济向现代化农场经济的突破。 

  “农地出让”还解决了农村土地公有与投资自有的矛盾,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资产化,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资本化,实现了农村土地的交换价值。 

  另外,贺有利也指出,“农地出让”必须坚持用途管制、鼓励投资、农民同意、不取不予、共同富裕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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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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