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连航空口岸实行外国人6天过境免签

2018年1月10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沈阳大连航空口岸正式实行外国人6天过境免签(本报摄)

      大公网讯(记者李兰报道)记者日前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的发布会获悉,2018年1月沈阳、大连航空口岸正式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从沈阳或大连航空口岸,在144小时内确定行程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过境外国人,可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客票,可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或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免办签证,过境免签的时间从其入境次日零时起,144小时内免签停留,即可以连续停留6天,活动范围覆盖辽宁全省。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潘春吉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共有53个国家的人适用在辽宁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其中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欧洲其他国家15个: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摩纳哥。美洲国家6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大洋洲国家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国家6个: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潘春吉指出,14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原则上不应超出免签准许的停留时间和停留区域,对超出144小时停留时间或规定行政区域范围的,或者超出规定行政区域范围并从非指定过境口岸出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边防检查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遇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紧急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在辽宁行政区域内停留超过144小时的,或者离开辽宁行政区域前往中国其他省市的,应当在超出144小时前或离开辽宁行政区域前,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停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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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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