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2月18日讯(记者 章萝兰 )案件繁简分流是司法改革背景下,深入挖掘司法人员潜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由之路。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繁简分流的机制创新等主题深入探讨,旨在推进司法资源高效利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公平正义快速到达,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其中,二中院的“1+3”庭审方式改革,以程序创新为重点,是最大的亮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上海三级法院、市司法局有关领导、法官,复旦大学等近十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等八十余人参加论坛。
据悉,今年上海市二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在改革实践中,二中院认为新时代条件下的案件繁简分流,不仅是在案件层面区分难易,还要在诉讼程序设置上分层过滤,在审判团队运行上分工协作,在司法事务办理上分类集约,在诉讼服务供给上分别施策,才能形成立体建构、合力推进的繁简分流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
为此,二中院以程序创新为重点,以收案总量中占比最大的民商事案件为突破口,推出“1+3”庭审方式改革,即不拘泥于将庭审划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阶段的传统做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同时健全庭前准备机制,构建争点过滤机制,完善释明权行使机制,促进民商事案件庭审的标准化、规范化、实质化。
据透露,自去年6月实施此项改革以来至今年11月,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6.4天,二审开庭率和当庭裁判率同比分别提高了17.5个和9.2个百分点,民商事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19件,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此外,二中院以诉调对接为重点,率先成立中级法院层面的诉调对接中心,与市企联、市工商联、市公证协会、市总工会等10余家单位达成协议合作推进,初步形成退休法官审前专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第三方特邀调解、商事金融纠纷案件委托调解、行政纠纷诉前第三方听证等系列工作机制。截至今年11月,专职调解和特邀调解的成功率分别达到34.16%和61.11%。
与此同时,二中院还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等10家高校院所签定合作协议,探索专家学者“非坐班”兼职调解新机制;加强与公证机构的协同联动,发挥公证机构在家事纠纷调解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与市律协签订《关于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推进律师在案件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