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大公网讯 10月10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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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经吉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9月25日,吉林省委正式印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吉发〔2017〕27号)。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就“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了简要介绍。他表示,“意见”是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后,全国第一份由省级党委出台的专门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吉林省委制定出台这个意见,是全面提升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法治吉林建设,进一步营造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检察机关作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单位,自2015年7月开展试点以来,吉林省委始终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多次组织召开吉林省委常委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等,研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强调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要以实际行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在吉林省委的领导及支持下,吉林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典型带动、督导推动、协作联动和专项行动“五动战略”,充分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吉林省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坚持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办理了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1+4”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吉林省良好的生态环境。两年多来,吉林省公益诉讼工作先后在全国实现了“七个第一”,并形成了“吉林模式”,最高检充分肯定吉林省“为推动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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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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