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于该协定影响,河南402家AEO企业出口瑞士市场将获重大利好,并激励更多与瑞士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取得AEO资格。
AEO企业是指“经认证的经营者”。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
据悉,瑞士是首个同中国签署并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欧洲大陆国家,在今年上半年,豫企对瑞士进出口总量为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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