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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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大公网7月27日讯(记者 卢冶)《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在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修订后的《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共六章五十一条,主要由总则、规划与设立、生产与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大板块构成,与原条例相比新增了19项条款。在原有猪、牛、驴、羊、食用犬、鸡、鸭、鹅8个畜种的基础上,将马、鹿、兔也纳入了监管范畴。在执法和授权方面此次修改也更为具体,《条例》对乡镇的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明确,允许设立小型畜禽屠宰厂(点),并且将乡镇临时屠宰点纳入审核清理范围,取消了临时许可。并且将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的肉品采购纳入了监管范畴,对集贸市场的宰杀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保障了消费安全。

  吉林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赵国伟在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的条例的修订颁布实施,标志着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迈上了一个新的阶段。必将对加强吉林省畜禽屠宰工作,依法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起着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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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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