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指导意见

  大公网6月22日讯(记者杨奇霖、杨杰英)6月22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西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配套的实施意见。该文件的出台,对山西的国企改革提速、国有经济合理布局、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提高、国有监管体制完善将起到重要作用。

  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介绍,从总体上和实际效果来看,山西国企国资改革的零碎性、浅表性、短期性特征明显,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改革的广度、深度、力度还不够。国有企业“一煤独大”结构性矛盾、“一股独大”体制性矛盾、创新不足素质性矛盾尚未从根本上克服,国企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高,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企业办社会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

  在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指出,山西国企国资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彻底改不行、不抓紧改不行的历史关口。省长楼阳生提出,要把国企改革作为转型综改的关键一招,着力在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

  此后,山西成立了省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骆惠宁书记任组长,楼阳生省长任第一副组长,着手起草《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山西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具体负责,省国资委牵头,成立了国企国资改革“1+N”文件起草组。

  据了解,《指导意见》分为3大板块9部分33条,包括总体要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市县国企国资改革、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等九大核心内容。

  《指导意见》围绕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革命性意义的重要举措。内容聚焦改革关键,精准对标发达地区先进的改革经验,实现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结构下大气力做好增量,布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通过国有经济结构性改革推动供给侧改革。另外,产融结合推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协同发展,做强做大实体经济。

  在实现目标上,《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山西国企国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国企国资由封闭扩展向开放发展转变,由“一股独大”向混合所有制转变,由“大而全、小而全”向专业化、高端化转变,由产融脱节向产融结合转变,由重资源重政策向重人才重创新转变,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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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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