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政策加快基金业发展

  大公网6月6日讯(记者杨奇霖、杨杰英)6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基金业发展,山西省政府近期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这两个意见办法的制定出台,对于推动山西基金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西省金融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炯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张炯玮介绍,目前,山西基金业发展步伐偏慢,总体规模偏小,发挥作用不明显。截至2017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433家,备案私募基金46505只,而山西分别为38家和53只,只占0.22%和0.11%。“这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与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相匹配,必须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张炯玮直言道。 

  当前,山西正在按照对表中央、对标先进、对接国际的“三对”原则,全面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六最”营商环境,要把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作为创优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要把打造基金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创优金融环境的关键一环,保持金融血脉的顺畅运行,保持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强力支撑。 

  2020年基金规模达2000亿元 

  据了解,《若干意见》的出台,为山西基金业发展明确了机构发展目标、规模发展目标、创新目标和引导目标四大目标。其中,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培育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不同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力争到2020年,全省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达到300家,全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要达到2000亿元以上。据测算,如能发挥好这2000亿元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将直接或间接带动全省社会投资规模达1万亿元以上。 

  另外,鼓励基金集聚发展,要支持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内设立基金集聚区,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围绕示范区定位创设各类基金产品;完善集聚区内基金业服务体系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基金产业园、基金小镇。 

  山西省金融办资本市场发展处处长王恩生介绍,为吸引省外优秀投资机构和投资人才落户山西,《若干意见》提出了包括税收优惠、财政扶持、人才激励等在内的10条具体优惠措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杨杰英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杨杰英摄

      山西省金融办资本市场发展处处长王恩生 记者杨杰英摄

        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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