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企享市民同等待遇

  大公网4月27日讯(记者毛丽娟)《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方面,提出多项措施,包括试点建立境外专业人才资格准入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外的职业资格,取消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市民同等待遇。

  依法依规为来深创新创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提供停居留便利。对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要求的外籍人才,放宽申请办理签证和永久居留证件方面的资格条件,来深停留不超过90天(含)且未在华就业的,可办理5年内的多次往返R字(人才)签证;在华就业的,入境后凭工作许可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5年内的工作居留证件。

  香港青年创业家总商会主席邝海翔认为,人才是国家的资本,让外国人才多建设国家,除了直接好处外,还可以有效促进内地人才的学习及发展机会,可谓双重得益。

  外商投资企业可申报深圳创新创业扶持基金

  《若干措施》还明确称要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让外商企业、港资企业平等享受深圳的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积极申报深圳市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总部企业发展、金融业等各项产业扶持资金及政策。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落实外资企业享受国家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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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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