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讯(记者李兰沈阳报道)日前在辽宁省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有关领导表示,从国家人社部工作计划来看,2017年国家还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辽宁目前已按国家计划着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将立即执行,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由此,辽宁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有望实现13年连续增涨。据了解,2004年至2016年,辽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连续增长12年,养老金标准由月人均531元提高到2304元。2016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同步提高,增涨幅度高于6.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了1699.1万人,退休人员达到642.4万人,去年年底,全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总支出已达到1790亿元。同时,辽宁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已经380元提高到420元,全省月人均失业金提高到101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
辽宁省人社厅领导表示,当前辽宁正在推进社保制度三项改革:一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出台改革意见,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改革前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二是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有效缓解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费压力。三是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居住就医联网结算,14个市、186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联网结算系统,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4610人次实现异地住院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