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2月28日讯(记者:杨韶红、实习记者:金佳满、吴大苗、周海鹏)12月28日,位于山东省滨州段渤海十八路的黄河母亲雕塑,因侵犯甘肃女雕塑家何鄂创作的兰州城市名片《黄河母亲》被迫拆除,曾被判赔偿30万元。
黄河母亲雕像由甘肃著名雕塑家何鄂创作,位于兰州黄河南岸的滨河路中断,小西湖公园北侧。作品由“母亲”和“男婴”构成,象征着黄河母亲和华夏子孙,全长6米,宽2.2米,高5.6米,总重40余吨。黄河母亲的石质艺术雕塑品表现着中华黄河母亲河,现已经成为兰州的标志性雕塑,代表着兰州形象。
滨州黄河母亲大型整石雕塑是滨州黄河水利风景区系列雕塑的雕塑工程,此雕塑长9米,高5.46米,雕塑总重达400余吨。早在2009年底,山东滨海大型黄河母亲雕塑未经任何联系取得何鄂同意,便建造其黄河母亲雕像,于是何鄂向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拆除侵权雕塑,赔偿经济损失。2011年4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被告滨州黄河河务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何鄂经济损失27万元,精神损失3万元。
山东滨州黄河母亲雕像于12月25日着手拆除,于今日已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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