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法院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6名上海法官在国旗下宣誓,上海高院副院长郭伟清领誓(上海市高院提供)

  大公网12月3日电(记者 张帆)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6名法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据悉,参加此次宪法宣誓的法官分别来自上海高院、上海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海事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宣誓仪式前,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受市人大委托向法官颁发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书》。

  据悉,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责任感、使命感的重要方式。

  当天宣誓由上海高院副院长郭伟清领誓,全体宣誓人跟诵:“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崔亚东在宣誓仪式上他指出,誓言是承诺,更是追求和担当,法官的权力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崔亚东要求全体法官要珍惜荣誉,牢记誓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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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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