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首届“信用与社会责任”表彰暨信用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大会现场。 大公网特派记者 唐瑜摄
大公网12月3日讯(特派记者 唐瑜)12月2日下午,青海省首届“信用与社会责任”表彰暨信用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大会在西宁市举行。
据悉,为激发青海省企业和企业家参与信用与社会责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青海省开展了首届“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大企业纷纷参与,涌现出一大批诚信经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企业家。为激励先进,加强示范引导,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文明办、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企业信用协会、省企业社会责任促委会决定对黄河上游水电等20家“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单位,王伟明、唐建成等10位“信用与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进行了通报表彰。
受到表彰的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纷纷表示,在推动青海省企业诚信建设方面要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到诚信建设的行列中来,不断树立青海省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青海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祝贺在发言中称,诚信是立业之本,是企业发展、壮大、成功的法宝,是企业打开和拓宽市场大门的钥匙。企业拥有了诚信,就有了吸引力与竞争力,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领制高点,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企业是市场经营的主体,我们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将诚信建设作为企业经营理念的核心价值观,深深根植于企业文化中”要求,不断完善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他表示,相信通过这次创建和表彰活动,能进一步促进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道德的鲜活细胞植入企业发展传播的经脉,进一步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让企业家认真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得政府和社会各界公平公正的评价,提高企业品牌价值。希望获得青海省首届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和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珍惜荣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活动,积极履行承担社会责任。
十年铸信和谐青海
青海省企业信用协会成立于2006年10月,是青海省唯一从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非盈利性综合社会团体。青海省企业信用协会秘书长陈希娟说:“这十年是协会开拓进取、团结拼搏、发展壮大的十年;这十年也是协会风雨兼程、历经坎坷、传承跨越的十年。”她表示,省信用协会紧紧围绕引导企业、服务企业、共筑社会诚信的宗旨,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协会的影响,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诚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协会靠拢。协会发展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至今已从50多家发展到700多会员,有央企、国企、外资、22家金融机构以及大、中、小民营企业组成。
青海省企业信用协会会长王伟明指称,将来中国经济将进入一种新常态,经济需要信用的支撑才能保持平稳较好的发展态势,这就是信用建设的新常态。在这种态势下,信用信息、信用报告、信用惩戒在行政事项中开始使用,并逐步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常态化,个人信用查询日常化。下一个十年,对协会来说,是信用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十年,协会将努力适应新常态、新业态、新状态,提升信用在社会上特别是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和影响力,扩大和提高信用服务的范围和水平,打造更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在知信、守信、用信的基础上,要做好信用企业认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强信用管理师的培训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提供人才保障;继续完善“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创建的征评机制和表彰办法;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营造信用建设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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