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2月3日讯 (记者 顾大鹏)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一批涉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涉及钢铁、化工、煤炭、建材等多个领域10余家企业。
一、邯郸市磁县裕泰焦化有限公司逃避环境监管及超标排污案
企业法人代表:蔡勤有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关闭主阀门停送煤气、逃避执法人员监管;经现场监测,该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超标。
二、邯郸市磁县申家庄煤矿矸石发电厂超标排污案
企业法人代表:严红兴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对该公司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三、唐山迁安市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企业法人代表:孔凡利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自2014年8月19日到期后,一直未续办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
四、唐山市滦南县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采取限产措施案
企业法人代表:张志新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接到当地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采取限产30%的措施。
五、廊坊霸州市益鑫达钢管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案
企业法人代表:王勇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煤炭、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建设使用的两台锅炉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进行存放、未设置危险废物标志。
六、保定市徐水区东方造纸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企业法人代表:刘振勇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的状况下,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煤炭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
七、沧州市献县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
企业法人代表:邓连成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停运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非法排放污染物。
八、衡水市武邑县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企业法人代表:闫文忠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监测部门对该公司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九、衡水市路北新区北京汇源集团衡水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企业法人代表:李家莹
违法事实:2016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监测部门对该公司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戎焦化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企业法人代表:李文兵
违法事实:2016年11月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对该公司焦炉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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