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圳海关已查获21宗走私止咳水案

罗湖海关查获走私止咳水案件,当事人年龄较小 记者何花 摄

  大公网11月21日深圳讯(记者何花)记者21日从深圳海关方面了解到, 1至10月,深圳海关缉私部门侦办的21宗走私止咳水案件已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1名被告人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分别被判处人民币一千元(人民币,下同)至二千元不等的罚金。今年以来,深圳海关已侦办83宗走私止咳水案,现已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6宗。

  11月15日下午,一名年轻男子提着一个购物袋从罗湖口岸入境,被海关检查。据介绍,当时购物袋内装着饮料、杯面、益力多等食品,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特别,但是细心的关员发现,袋子里一瓶大瓶装的可乐饮料有开拆过的痕迹,里面的液体更是只有七成满,而另外一瓶乌龙茶饮料也是相似的情况。查验关员感到有点蹊跷,细细检查之下发现一支一升装的沐浴露也不太对劲,泵头处有一圈红褐色液体的痕迹,这显然不是沐浴露留下的,不过却跟上述饮料瓶中的不明液体颜色相似。

  关员一拧开盖子,一股刺激性气味就扑鼻而来。“这种特殊颜色、气味,让我们怀疑是一种含可待因成分的精神药物,俗称止咳水!”经现场初步鉴定,该男子在沐浴露、可乐瓶、乌龙茶瓶中藏匿的“止咳水”总重超过了3公斤.

  今年以来,深圳海关查获了多起类似“90后”涉嫌走私止咳水案件。深圳海关缉私部门介绍,走私嫌疑人多为90后“水客”且有低龄化趋势,有的当事人甚至是“95后”。今年3月18日,男性内地旅客程某某从福田口岸入境,皇岗海关关员见其手上吃力地提着手提袋,还背着一鼓鼓的大背包,神色慌张,便对其进行抽查。经检查,在其携带塑料手提袋和背包内发现了未向海关申报的止咳水100瓶(120ml/瓶),经鉴定,上述100瓶止咳水均检出可待因成分。据悉,程某某出生于1997年,年仅19岁,他交代为赚取零花钱而帮他人携带止咳水走私入境,不料触犯刑法。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皇岗海关查获的大量止咳水 记者何花 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青少年因嗑止咳药水发生的大小事故频发,滥用止咳水现象也愈发严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4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10号)。该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均会以涉嫌走私毒品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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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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