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1月15日讯(记者方俊明)记者15日从珠海市发改局获悉,《珠海市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下发执行,交通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社会事业、电力能源设施建设以及创新平台建设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大门”,吸引包括港资在内的社会资本进场。譬如,探索实行“主体运营+经营性配套资源+特许经营权”的整体投资运营模式,建立轨道交通等公共导向型项目建设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机制。
近年来,内地以往仅对国有资本开放的重点领域,越来越多向社会资本“敞开怀抱”。珠海《实施方案》便鼓励包括港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当地重点领域建设,在具体项目方面包括公路、市政道路、轨道交通、港口基础设施、民航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枢纽、交通智能化、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等,让港资北上有了更大的投资空间和发展商机。
其中,研究通过轨道交通等公共导向型项目及其周边土地上实施的铁路、公交、轻轨、地铁、商服、办公、居住等多用途、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开发,形成用地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对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的开发综合体。同时,在珠海东部城区城中旧村中选取试点,探索以该模式推进“城中旧村更新”工作,积极引入广东省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平台指导开展试点工作。而对每一个领域如何更好地引入社会资金,《实施方案》均做了分解,并指定单位落实,大部分任务要求明年6月底前完成。
拟设珠海城市发展投资基金
在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上,《实施方案》也颇有亮点,将研究设立珠海城市发展投资基金,拓宽重点项目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股权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投向重点领域建设。以横琴自贸区和高新区为核心载体,力争到今年底珠海全市股权投资企业达1200家以上,到明年底增至1900家以上。
在加大股权、债权直接融资力度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力争珠海今年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00家。此外,中小微企业也将迎来新的政策利好。《实施方案》提出,依托政府、银行、企业和担保公司“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今年内争取为200家民营中小微企业解决12亿元以上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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