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琴自贸片区10日召开“证照分离”制度创新试点启动会,在广东率先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大公报记者刘俊明摄
大公网8月10日讯(记者 方俊明)横琴自贸片区10日召开“证照分离”制度创新试点启动会,在广东率先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监管不到位”、“办照容易办证难”等突出问题,为广东全省的复制推广积累经验。
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的改革部署,横琴自贸片区下发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推出多项改革创新举措。首先,推进“证照分离”,实现商事登记与经营许可相分离。一是大幅削减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涉及金融行业和负面清单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14项。二是实行经营范围备案制和分类指引,对许可经营项目编制商事主体经营范围指引规范,构建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三是推进《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修订,为“证”、“照”改革和整个改革提供法律支撑。
企业开业前所有手续一次性办完
其次,深化商事登记及关联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改革,实现“准入”“准营”便利一体化。一是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推进和深化住所登记改革、名称登记改革、电子证照卡和电子证照银行卡、商事登记导办服务、商事主体简易注销改革。二是推行“多证合一”和商事登记“一门式”改革,实现商事登记及相关事项“一门进入、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次采集、信息共享、统一出件、统一归档”,使一般性企业开业前所有手续一次性办理完毕。在此基础上,推进银行开户同步办理,以及全流程无纸化银行开户,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开业。三是推进关联领域行政审批,分别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等四类改革措施。以社会投资类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为突破,推进资质类审批改革向项目类审批改革拓展。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完善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
同时,强化“证照分离”配套监管改革,实现综合监管效能的有效提升。一是通过区企业智能服务平台实行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双向告知,加强证照监管衔接。二是完善协同监管制度。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本地监管权责清单。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进实施失信商事主体联合惩戒,探索推进粤港澳在联合惩戒方面的合作。四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配套制度,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手段,确保改革后监管不弱化、不缺位。五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治,推进行业自律,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等。
改革试点在四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横琴新区党委副书记叶真指出,此次横琴自贸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四个方面实现了创新突破。一是明确了“证照分离”后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管理体系的相对独立,明确通过商事登记立法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支撑,以及明确改革后的商事登记的地位及改革方向。二是推进商事登记、关联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整体改革,打通市场“准入”“准营”的各个环节,实现“准入”“准营”便利一体化。三是推进企业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并与电子证照卡、电子证照银行卡以及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有机结合,推进大数据应用、大数据监管。四是明确强化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形成“政府引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型监管格局。
目前,横琴“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的多项内容已实质推进,包括大幅削减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经营范围备案制;落实集中办公区等住所登记、名称登记、电子证照卡和电子证照银行卡、商事登记导办服务、商事主体简易注销等多项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行商事登记“一门式”改革和 “五证合一”;推进社会投资类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实施协同监管;开展失信商事主体联合惩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