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29日讯(记者张帅)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备受关注的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新规给予了网约车合法身份,将网约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业内人士指出,网约车平台接入的车辆将第一次有规可依,各地出租车和网约车对立的状态将缓解。
内地拥有出租汽车139万辆,每天运送1亿余人次,而且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约车市场。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较此前的意见稿,《暂行办法》删除了其中对网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要求而改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能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介绍,对网约车管理方面,一方面是鼓励网约车的发展,另一方面是规范网约车的行为。《暂行办法》中还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介绍,网约车《暂行办法》要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计满12分记录。三是无暴力犯罪记录。
在信息安全保护方面,《暂行办法》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方面,乘客有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知情权,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所采集信息不得超范围使用,必须符合其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严禁网约车平台向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相关信息,相关生成数据不得流向国外。
滴滴、优步积极回应新规
网约车新政公布后,滴滴、Uber等业界大佬第一时间给予回应。滴滴表示,这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优步中国也表示,《暂行办法》的颁布顺应了科技创新的趋势,将平台纳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网约车平台要明确责任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对大公报表示,与其让各网约车平台游走于政策监管的灰色地带,不如顺应大家的要求,出台相应政策将其规范化。如今规范化后,各平台就该要承担相应责任,如该交给国家的税收要交,网约车司机出了问题平台要负相应的责任等等。
此前,各地不时爆发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新老业态的冲突事件。许海东表示,网约车市场走向规范化,两个市场服务提供者未来就要根据自身的优势来争取特定的消费者,对立的状态肯定会有所缓解。
《暂行办法》五方面主要修改:
1、对网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要求,登记修改为“预约出租客运”;
2、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3、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在经营许可上,多部们联合对线上能力进行审核,线下也要求有实体的存在,并方便网约车平台企业的申请;
5、多方面规定信息安全保护
大公报记者张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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