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介绍山东上半年生态补偿考核结果
大公网7月22日济南电(记者胡卧龙)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上半年,山东“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17.6天,同比增加了7.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30,同比改善4.3%。上半年,省向市生态补偿资金7219万元,市向省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其中淄博市获得省财政补偿最多,为1034万元。威海、日照等沿海城市出现了空气质量反弹,需要向省财政上缴资金。
据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介绍,2016年上半年,该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2μg/m3,同比改善5.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4μg/m3,同比改善2.2%;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2μg/m3, 同比改善17.6%;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9μg/m3,同比改善4.9%。
根据山东省《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该省建立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被考核的大气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设区的市将向省级交钱补偿改善的市。根据规定,补偿金系数每微克/立方米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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