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获的穿山甲。大公报记者石华摄
大公网7月19日讯(记者石华)2016年上半年,皇岗海关共查获濒危野生动植物案件51宗。查获物品包括,象牙制品447件共计25千克,穿山甲鳞片18千克、玳瑁11.5千克、沉香10.8千克、小叶紫檀5千克、砗磲4.5千克、红珊瑚1.8千克、珍稀蟒蛇皮530张、鹦鹉螺12片。

查获的象牙。大公报记者石华摄
从皇岗海关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该关查获象牙案件数量较之去年有所下降。值得关注的是,在以往旅客携带较多的象牙、红珊瑚等“熟面孔”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案件查获数量呈现平稳或下降趋势的同时,一些旅客了解较少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如穿山甲、玳瑁、砗磲、蟒蛇皮、鹦鹉螺等“生面孔”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案件查获数量较多,且几乎全部在旅检渠道查获。这些物品往往因为其绚丽的外形或“传说中”的功用,而成为不法交易市场的新宠。

海关查获的沉香。大公报记者石华摄
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部分当事人承认是为谋取走私暴利或赚取携带过关的“带工费”才铤而走险。但其中也不乏一些因心存“侥幸”而违法的旅客。由于一些动植物制品并不大,部分旅客便选择行李夹藏、衣物夹藏等方式意图蒙混过关。
此外,还有一些旅客“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就是给家人朋友带些国外的“手信”、“特产”、或“纪念品”而已,甚至认为这些东西在当地都是正规商场售卖,因此,在被查获时,经常向海关关员发出“为什么可以买却不让我带进来?”的疑问。
事实上,中国早在1981年就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作为成员国,中国对《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于我国的所有野生动植物都会进行保护。
虽然在某些未加入公约的国家,《公约》所列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可以合法买卖,但是在我国,除非有国家濒危办签发的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否则这些物品严禁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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