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深圳对“一带一路”沿线贸易增长迅速

  大公网7月19日讯(记者石华)7月5日上午,深圳海关隶属大鹏海关通关现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报关员小李完成了最后一次清点之后,把手头上的报关材料的提交给到关员手中,经过仔细验核,这票价值10万元的移动终端设备便按照流程作正常放行,将发至巴基斯坦,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待遇享受关税减免。深圳外贸的中巴“直航快线”已完全打通。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在外贸形势较严峻的情况下,深圳市对“一带一路”沿线的南亚、中东欧地区进出口保持良好增长,对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匈牙利分别进出口(人民币)57.8亿元、163.4亿元、41.8亿元和72.2亿元,增长8.3%、18.1%、18.5%和18.2%。

  据悉,在华为公司顺利出口移动终端之前,华为的“中巴直航”一度受阻,记者从海关总署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利用“中巴”自贸协定框架,该关成功协助解决华为公司出口至巴基斯坦的受阻货物9票,涉及货值1043万元。

  据了解,今年2月初,深圳海关接到华为公司反映该司“中巴”自贸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受惠遇阻,巴基斯坦海关认为华为提交的9票货物经香港中转,且清关发票的“发货人”系该公司设在新加坡的对外签约公司,认定这9票货物不符合“直接运输规则”,不能适用“中巴”自贸协定的关税优惠。

  对此,深圳海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中巴”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专案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该关认为,华为公司原产于中国的货物,从深圳口岸出口,基于地理原因和运输需要经香港转运巴基斯坦,未进行其他操作,未进入香港的贸易和消费领域,因此符合直接运输条款的规定。至于发票的“发货人”是华为公司设在新加坡的对外签约公司,并不影响华为公司出口产品的原产地。

  深圳海关联系协调,指导华为公司准备相关贸易单证资料,向巴基斯坦海关举证申辩。6月30日,巴基斯坦海关对华为公司上述货物享受“中巴”自贸协定税款优惠的资格进行了确认,同时完成了该批货物的结关程序。

  华为公司表示,自从“‘中巴’自贸协定出口通道”打通以来,以往经香港中转因“直运规则”和“中转确认书”等问题屡次遭阻的货物,如今可畅通无碍地交运至收货方,节省了周转时间,大大满足了企业弹性通关需求,预测全年可利用该协定,为该司及其客户节省税款等费用约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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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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