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7日讯(记者夏微)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规章备案审查研究意见讨论会,首次探索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参与备案审查,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作为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创新实践,启动对“沪府发”文件的备案审查。而据上海人大的官方微信公众号6日发布的消息,当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规章备案审查研究意见讨论会,首次探索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参与备案审查。是次备案审查的对象,是连日来,不少上海市人大代表、专家收到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说明材料。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规章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规章的合法性,即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在法意、法权、法条方面是否存在不一致或者相抵触之处;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情况。这意味着,人大代表、专家可受邀根据上述条款就合法性问题提出意见。
据悉,今年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开展2至3次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活动。而今后,备案审查“工作团队”的新增成员,将从“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代表专业小组人员”、“规范性文件涉及到的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人大代表”及“华东政法大学等上海法学院校、科研院所或者实务部门的专家”等渠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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