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吸引博士后大幅提高资助标准 资助升至30万

深圳目前已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8家。

  大公网7月7日讯(记者古宁)有内地创新第一城市之称的深圳,在吸引人才方面再出招,大幅提高对博士后的资助。根据最新出台的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资助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人民币,下同),创新基地资助标准从原来的20万提高到50万。出站留深博士后,深圳市财政给予的科研资助从10万大幅上调为30万。除了上述“涨钱”外,对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也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补助5万。而在享受此待遇的时间方面,2016年1月1日后出站的博士后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申请科研资助,出站时间认定以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的落款日期为准。

  设站单位、创新基地资助均涨30万

  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共有博士后设站单位247家,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8家,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1192人。深圳人力资源保障局联合深圳财政委日前出台《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作为此前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重要配套文件之一。按新政策,在深正常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及经批准设立的创新基地,深圳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主要用于补贴申报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而购置的设备、仪器及软件资料等支出。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在科研方面予以相应配套投入,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设备、仪器及软件资料等价值一般应当不少于人民币100万。

  据介绍,此前规定规定在站期间完成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每人每年12万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24万。现新办法中,调整为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即可申请每人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申请时间提前了近一年。此外,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增加了发放批次,随时受理,每季度发放一次。对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圳(到深圳)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深圳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深圳市财政给予的科研资助从10万大幅上调为30万,用于出站博士后科研投入或创新创业前期费用。

  科研资助经费涨20万

  此外,还对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补助5万元。据了解,博士后日常经费补助是对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博士后工作所需费用的资助,主要用于招收博士后需缴付的管理费用、组织博士后各项考核费用、专家指导费用、博士后联谊会会费、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费用支出,由设站单位、创新基地根据工作需要统一掌握使用。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并开题考核通过后,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即可申请相关博士后日常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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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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