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十条”率先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

  大公网6月2日讯(记者向芸成都报道)今日,成都市正式发布了《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即“成都新十条”,从构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载体、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扶持、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校院所内部配套改革等方面,首次触及科技成果的所有权问题。

  据悉,成都市2014年出台了被称为“成都十条”的《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打破了束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的制度藩篱,激发了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热情。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成都有100余位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带成果、带技术创(领)办企业,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900余项,带动全市新增科技型企业1万余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7858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

  根据“成都新十条”在推动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国城市中属于首创。包括鼓励高校院所与发明人或由发明人团队组成的公司之间,通过约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奖励,对既有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分割确权,以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方式分割新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可享有不低于70%的股权。

  同时,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以知名科学家团队和一流学科资源为依托,联合行业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在蓉建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集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成果转化、孵化投资、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成都市级财政将设立10亿元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入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并给予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5000万元的运营补贴。市、区(市)县两级将给予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不少于2亿元的投入。

  此外,“成都新十条”提出推动在蓉高校院所与区(市)县共建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最高给予高校院所1000万元引导资金,鼓励校友会、行业龙头企业共建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建设合作基金池,用于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成立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扶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建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创业孵化服务等。通过改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

  而对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成都新十条”提出,扩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至1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扩大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至50亿元,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入驻高校院所创新创业载体的孵化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在蓉领办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同时,“成都新十条”还提出构建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扶持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构建“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多层次创业融资服务体系,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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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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