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修订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避免“千城一面”

  12日,昆明市规划局《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举行。摄影:康静

  大公网8月13日讯 (记者康静)12日,昆明市规划局《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举行,来自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园林绿化局、滇池管理局、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律师事务所等多个领域的20位听证代表与会,并就修订版规定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据了解,这是昆明市规划局今年举行的首场听证会,在此之前,该局已经提前在网站、微博、手机 媒体上公布了征求意见稿及公告,多途径广泛听取民声民意。“昆明城市规划正逐渐走向公共规划的层面,我们要从精英规划走向阳光规划。”昆明市规划局副局长陈汉介绍,本次听证会共收到83条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建筑间距问题,建筑退让问题,建筑面宽、高度和空间组合,高低错落景观控制问题,停车泊位问题,增加条文说明等五方面的内容。下一步,规划局将会对83条建议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把这五个方面的问题融入《规定》。

  现行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市政府114号令发布,2012年8月10日起执行,对规范城乡规划和城市建设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但随着国家整体宏观经济发展及新型城镇化战略对昆明发展提出了新的指导方向,国家颁布了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迫切要求《规定》作出相应的调整及完善,融入新理念、新要求。

  昆明市规划局副总规划师王维柱介绍,本次修订的重点主要涉及强化公共空间的组织、保护公共利益,体现规划布局多样性和彰显城市特色,解决好规划管理中底线控制与灵活性结合的问题。

  据统计,《修订稿》从原来的90条减少到73条,其中保留22条、优化调整49条,取消19条,新增2条。王维柱称,《修订稿》主要适用昆明总规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这有利于其他各县区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建设条件和民族特色等客观实际参照本规定执行,避免“千城一面”。

  据悉,自今年2月启动以来,昆明市规划局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一系列民主决策程序开展修订工作。先后经过了《规定》实施评估与研讨,就规划管理、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复征求县市区相关部门和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设计院、昆明市城市交通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的意见。同时,充分借鉴先进城市及周边城市的经验,专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建设单位咨询会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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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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