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该案被发还重申后,当事人之一房元强(左)到裕华区法院申请并案审理、回避等事宜。 陈国林 摄
中新网石家庄5月8日电 (记者 艾广德 陈国林)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一份民事判决近日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中新网记者翻阅这份判决书并进一步核实发现,在该案三名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人民陪审员张蕴哲完全不知情,另一名审判员是否知情暂未证实。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我国1951年开始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60多年来不断完善。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充分保障。其中第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截至2014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约20.95万人,仅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219.6万件。
据该案当事人之一房元强介绍,这份“很荒唐、很任性”的判决书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2013)裕民二初字第00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注明该案三名合议庭成员分别是审判长苏文涛、审判员高云、人民陪审员张蕴哲,然而该案从开始审理到2014年2月转为普通程序,先后三次开庭,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审判长(审判员)和一个书记员。令房元强惊诧的是,一次偶然机会他遇到张蕴哲本人,这位陪审员竟说她根本不知道这个案子,更不知道自己是这个案子的合议庭成员。
在房元强出示的判决书上,记者看到:该案原告为石家庄亿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路地产”),被告为石家庄圆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强酒店”),案由为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元强系圆强酒店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据房元强介绍,亿路地产与河北师范大学合作共同开发学术交流中心项目,2011年对该项目公开招商。在河北师范大学出具确认函的情况下,房元强代表圆强酒店与亿路地产签订三份租赁合同,先后筹资4600多万元装修经营位于该项目内的百年印象国际酒店。但圆强酒店自2012年5月进场装修后,由于亿路地产土建工程延期、一直未按约定提供酒店经营手续和条件等原因,造成百年印象酒店至今无法正常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亿路地产非但拒不提供、配合办理酒店运营各种手续,反而多次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逼迫圆强酒店缴纳租金。圆强酒店在支付300多万元租金后确实无力支付,2013年8月,亿路地产将圆强酒店起诉至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给付房租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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