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住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7名干部被提拔使用,走上副厅级以上领导岗位。
群众路线的新疆探索
被官方称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简称“访惠聚”)的20万干部下基层活动,尽管此项制度并非新疆首创,但人员规模之大、历时之久、落实之迅速,堪称全国之最。
自去年3月,含副厅级在内的首批7万多干部住村之始,便伴随各种质疑:这么多干部下去做什么?每一个不都是“人弹”吗?现在看来,彼时,作出这一部署,新疆决策层需要极大的勇气。
在观望与质疑声中,7万多住村干部从适应到主动作为,为村民治病、修路种田、筹资办厂……一件件小事重拾的是民心,巩固的是基层,亦历练了干部。不少干部坦言,下基层让他们了解了南疆的真实现状,也更迫切希望扎实做些事情改变现状。这批干部离开时,少数民族老乡与之抱头痛哭、依依惜别的场景,亦真实反映了一年的工作成效。
1月15日,自治区“访惠聚”活动总结表彰动员会议上,各级访惠聚干部都有一批获得提拔,其中不少提拔至副厅级以上岗位。此举可看出新疆考察衡量干部的标准发生变化,“既要看‘显绩’,更要看‘潜绩’,最根本的要看是不是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是不是做好了基层建设、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群众路线,这项创始于毛泽东时期的中共三大法宝之一,历久不衰。过去两年,新疆暴恐多发生在南疆基层,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同样多在基层,这一法宝对形势严峻的新疆,尤其南疆地区,显得尤为迫切。
一年下来,“访惠聚”活动的成功实践,无疑是新疆在坚决执行中央群众路线、又结合特殊区情所作的积极探索:“‘访惠聚’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是做好群众工作最有效的载体,是历练干部的‘磨刀石’”。
就在上月28日,第二批7.4万名机关干部正式接棒第一批,带着“打通群众心里的‘最后一公里’,一步一步‘赚积分’,真正把人心赚回来”的使命,下到农村。
新疆反腐特殊重要
1月中旬,新疆严肃查处了自治区朝觐办原主任艾尼瓦尔·吐尔地、克州公安局原局长王新中等32名党员干部在朝觐事务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因为涉及宗教领域腐败,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自治区纪委定性,“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腐败案件,更是一起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件”。这既是坚持从严治党,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具体行动,也是尊重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
对此,新疆当局亦有着清醒认识:“在新疆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地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如果对腐败现象听之任之、任其蔓延发展,就可能成为触发各种矛盾的导火索,被敌对势力、分裂势力所利用,直接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由此可见,新疆不仅不会因反恐反分裂的严峻形势,降低从严治党的标准,反而会加大反腐的惩处力度。据官方通报,新疆去年共查处1791名违纪党员干部,355名违反政治纪律干部。
与此同时,新疆还启动了最为严厉的追究责任制,“7·28”莎车暴恐案和“9·21”轮台暴恐案,一批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处罚力度空前。
1月30日,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则强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依法治疆”一以贯之
2015,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新疆在此方面已摸索出经验。基于新疆的特殊区情和治疆需求,早在2010年,新疆决策层便明确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着力推进维稳常态化,强化社会法治基础。2013年,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与以德治疆相结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作为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之后,新疆于去年11月迅速出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升级为“全面依法治疆”。
新疆这样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只有坚持依法治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方能有统一准绳和标尺,使涉及民族宗教的社会问题脱敏化,回归常态,并从根本上去除民族团结的思想障碍。
1月初,张春贤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中,多方面阐述了依法治疆的特殊重要意义:“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有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人”。
“全面依法治疆”已成治疆基本方略,贯穿于新疆各项工作,亦为新疆解决复杂问题提供了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