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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欲做无罪辩护 新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网站被黑

就在两名律师发声后不久,王冉所在的冉民律师事务所网站疑遭黑客攻击,“只为还当事人一个公道。BY 娃娃洗澡”被留在网站首页,而律所合伙人页面的头像全部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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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微博

  本报记者 刘涌 北京报道

  内地歌手李双江之子李某某涉嫌强奸一案,正在持续发酵。

  7月11日,被害人杨女士通过代理律师田参军发表声明,对李某某的新聘律师欲为其做无罪辩护表达“极其震惊、愤怒和悲哀”之情。

  该声明的发表,主要针对前一天李某某新聘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的两次公开发声。一次是两名律师发表声明,指责媒体报道的侵权和倾向性;另一次则是陈枢表示,将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

  就在两名律师发声后不久,王冉所在的冉民律师事务所网站疑遭黑客攻击,“只为还当事人一个公道。BY 娃娃洗澡”被留在网站首页,而律所合伙人页面的头像全部被修改。

  距离海淀区检察院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仅过了两天,嫌疑人与受害人双方就在庭外过招,将一桩未经法庭审判的刑事案件置于公众舆论的漩涡当中。

  两份声明,针尖麦芒

  在这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强奸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称“未保法”)竟首先成为双方攻防的“战场”。

  陈枢、王冉两位律师首先援引未保法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等资料。据此,两位律师在声明中指出,媒体对李某某案件的报道涉嫌侵权,并声称媒体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和老年艺术家。

  这一针对公共舆论的指责,很快便遭到了舆论的反击。受害人杨女士委托代理人田参军律师发表的声明,也对此做出了针锋相对的回应。

  田参军在声明中指出,李双江及其子李某某可以称得上是“公众人物”,隐私本应受到限制。同时,田参军援引未保法第九条、第十条有关未成年人父母义务的条款指出,作为李某某的父母对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思想、品行的教育都负有义务。

  双方争论的第二个焦点,是案发当夜的酒吧。

  陈枢和王冉在声明中指酒吧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不当。但此观点遭到了受害人一方更为激烈的驳斥,田参军律师在声明中直斥“此观点何其荒谬!”

  就在双方你来我往进行“声明大战”的同时,公共舆论也在以特有的方式关注着案件。

  陈枢、王冉两位律师的个人信息被越来越多的披露,王冉所在的冉民律师事务所网站也疑似遭到黑客攻击。而王冉此前曾经在海淀区检察院的工作经历,也被用来质疑其在本案中的代理资格。与此同时,田参军律师当年遭到北大开除的经历,也很快被“旧事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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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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