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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贪震惊台湾社会 谈到2012年岛内法制事件,最令人瞩目的非“林益世涉贪案”莫属。 7月2日,马英九亲信、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因涉嫌贪污被检方羁押,由此掀起岛内政坛巨波。该案始自6月27日岛内媒体《壹周刊》的一篇报道。该报道称,林益世在两年前担任“立委”期间,向台湾“中钢”下游厂商“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取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贿款,2012年再向其索款8300万元,但遭到拒绝。报道刊出后,林益世一度坚称清白,但经检方调查,尤其是随着索贿关键录音的公开,林益世不得不于7月2日坦承部分罪行,并发表“认错道歉声明”。10月25日,检方特侦组侦结该案,林益世被控犯有受贿罪、要求贿赂罪、洗钱罪、财产来源不明罪等4项罪名,其母沈若兰也被检方依贪污等罪起诉,其妻彭爱佳及两个舅舅也依洗钱罪被起诉。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该案的发生,对于正处于施政困境的马英九执政团队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重创了马英九及国民党的清廉形象。众所周知,在岛内政坛一旦被贴上贪腐标签,将对政党形象造成极大伤害。2000年“大选”,民进党之所以侥幸上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便是民进党不断攻击炒作国民党的“黑金”问题,不断给国民党贴上“黑金政党”标签,所以才在根基尚不稳的情况下,获得选举胜利。而2008年“大选”,民进党之所以失去政权,主要原因之一也是贪腐问题。因为陈水扁家族弊案频发,严重连累民进党的政党形象,也直接冲击民众对民进党的支持。因此,林益世的涉贪不仅严重冲击马英九极力强调的清廉执政形象,也对国民党的政党形象造成伤害。 在“林益世涉贪案”之外,值得关注的高层弊案当然还有陈水扁家族弊案的陆续审理及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的爆发。 陈水扁家族弊案自2010年后陆续完成终审判决。2010年12月6日,“龙潭购地案”由台“最高法院”终审判决,陈水扁被判11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000万元;“陈敏熏买官案”部分,陈水扁被终审判决8年徒刑,并科罚金500万元;2012年7月26日,“龙潭案洗钱”部分终审判决,陈水扁被判两年徒刑,并科罚金300万元。2012年11月1日,台“高等法院”裁定,上述三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并科罚金1亿5600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2012年12月20日,台“最高法院”把“二次金改案”分“元大并复华”、“国泰并世华”以及洗钱罪三部分审理,其中,对“元大并复华”部分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陈水扁1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亿元,剥夺政治权利8年;吴淑珍则减轻其刑,判处8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80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7年。 此外,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也震惊岛内。黄季敏作为跨越蓝绿政权的高官,在任内还因现场坐镇指挥救援“八八风灾”直到累到晕倒住院被评为“消防英雄”。然而令人唏嘘的是,他在任内推动“救灾无线电通讯系统”时,竟然图利特定厂商近亿元。8月29日,检调机关对黄季敏住处及其现任职的台塑办公室发动搜索,共查扣18块金条,市价超过2600万元,另发现他在日本也有置产,疑似涉及海外洗钱。30日,台北地检署以贪污罪声押黄季敏。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一旦定罪,势必再度验证台湾政坛的腐败乱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