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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政治是每个人的副业

一个社会能有越多的民众成为把政治作为副业的公民,也就越无须乞灵于圣人领袖和他化灵的佛菩萨,越有信心和能力为自己建立起好的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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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蹒跚起步的公民觉醒

  自治是公民变聪明的必由之路,托克维尔在美国所看到的,也正是梁启超希望在中国看到能够实现的。他在《国民浅训》中说,立宪国的特点,在中央为国会,在地方则为自治。自治办好了,把它放大起来,便是绝好的国会。国民学会了自治,自然也就学会了管理国家。地方自治的好处是普通人便能胜任,而且与国民切身利益相关,容易激起人的兴趣。地方自治是人民参政最好的练习场所,是宪政基础的第一级。梁启超还提出,自治是与官治对立的,预备立宪期间以及袁世凯当总统期间,都是让官员来办理所谓的自治,其实是南辕北辙。真正的自治“须不假官力,纯由人民自动起来”。人民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联合起来是出于“人性发自然”,是“不必待教而后能”。从私益出发,从本性出发,是最容易办的事,国家颁行自治制度,无非是代拟一章程而已,具体事情应由人民自行处理。

  梁启超设想的地方自治在中国远比在美国难以实现,因为美国的公民自治受益于两种中国缺乏的思想资源。第一是基督教的自由和平等价值观,是从文艺复兴时期的宗教改革后形成的。第二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思想,在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那里得到了清晰的表述,洛克被称为美国独立革命的教父,可见美国人受洛克影响之深。《独立宣言》宣称的便是洛克式的自然权利,“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些是美国人的公民常识,是他们能够精明地对待政治的知识准备。

  在中国人争取共和的时候,这样的公民常识还十分稀缺。他们在争取摆脱臣民和顺民的枷锁,成为真正的公民之时,缺少了美国人所拥有的许多好条件,而却受制于美国人所无须顾虑的重重障碍。在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托克维尔所赞赏不已的那种美国公民社会。在专制的重轭下,中国民众变得愚昧、盲从、迷信,根本没有办法设想人可以有另一种活法。中国民众身上有着太深重的奴性。钱瑞香在1903年的《论自由》中所说,“侵吾自由权之人,即吾不共戴天的大仇,吾当出全力,奋全神,必争存此自由之权而后已。不然,则为放弃自由,放弃自由者非人矣,即人矣,奴隶也。”奴性是人无法自己变聪明的最重要原因,奴性之人无时无刻不依赖主子指令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民主与专制的区别也正是自由人与奴性之人的区别。政治学家康马杰(Henry Steele Commager)因此说,“ 成功的民主,它的必要条件是全体公民对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自己思考;而成功的极权主义则要求人们服从替代他们思考的人。”

  在中国,人民变聪明的条件虽没有美国人好,但决非不可为之事。事实上,自清末以来,就一直有人在努力为之,这是一种以公民启蒙为目标的努力,只是因为环境太恶劣,才会有时候有成效,有时候却难见成效。这种努力几乎都是用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观来开启民智,让他们知道自由和权利的可贵。戊戌变法之前,中国人对自由和权利的理解还相当零碎、肤浅。戊戌变法后,卢梭的《民约论》汉译本在中国出版(1898),“天赋人权”成为思想先行者用做社会启蒙的思想工具。随后,受洛克影响而诉诸于自然权利的美国《独立宣言》也发挥了同样的作用。

  1901年《国民日报》第一期刊载的《美国独立檄文》一文中写道:“凡为国人一律平等,无贵贱上下之分;各人不可夺之权利,皆由天授;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各人权利必需保护,须经人民公许建立政府,而各假以权,专掌保护人民权利之事;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与以上诸条不合者,人民既可革命,颠覆旧日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迨其既得安全康乐之后,经众公议,整顿权利,更立新政府,亦为人民应有之权利。”这里的“天授”和“天赋”就是人的自然权利。

  自然权利的观念孕育着公民自由和政治权利的观念,争取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这是公民最重要的觉醒,公民的一切聪明与精明皆以此为基础。开启民智必须从开启自由和权利意识开始,而自由与权利中又包括了责任与义务。陈天华在《国民必读》中写道:“何谓权利?人民在此一国之内,那一国的权柄,必能参与,一国家的利益,必能享受,人家不能侵夺,也不可任人家侵夺,但各有界限。比如做皇帝的,做官长的,有特别的权利,那正当的,人民不可侵他;不正当的,人民不可许他。各依权限做事,求于彼此有权,彼此有利,两不侵犯。……何谓义务?……犹言各人本分内所当做的事,所当负的责,通皇帝、官长、国民都是有的。盖国家既是国民公共的,那皇帝、官长也不过国民中一个人。国民举他出来,替公上办事,不过他们的义务略重一些,非是国民遂全没有义务了,皇帝、官长没有办得好,做国民的理当监督他们。”陈天华还把国民的权利归结为政治参与权、租税承诺权、预算决算权、外交参与权、生命与财产权、地方自治权、言论自由权、结会自由权等。这些国民权利早已在像美国这样的国家里成为公民常识,但在中国还必须辛苦地予以传播。

  新闻报纸对传播公民常识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虽然早期传播共和思想的许多都是小册子(这令人想起托马斯·潘恩影响了美国革命的小册子《常识》)。新闻报纸传播的民众面更广,而办报本身就是一种积极参与政治的公民实践,政治对于普通人的重要性也是在办报、读报、讨论时事中表现的最经常,最明显。陈天华在《国民必读》中说,“人若没有政治思想,不晓得争权利的,即算不得一个人,虽然没有死,也和死差不多。”所以,中国人应“把政治思想切实发达起来,拼死拼命,争这个政治参与权,不要再任做皇帝、官长的胡做乱为,把中国弄得稀糟。”办报就是把“政治思想切实发达起来”的智民之举,办报的和读报的形成了一种相互促进、越变越聪明的公共人际关系。

  在中国,形成这种关系一直是受到统治权力阻挠的,也充满了难以预测的危险,报纸越是受民众欢迎,就越可能遭遇不测。例如《京话日报》1904年8月16日创刊于北京,1906年9月28日停刊,共出753天,是一份以市民读者为主要对象的时事性政治报纸。《京话日报》的开民智、办学堂、兴女学、反迷信等主张都是为了要让民众聪明起来,得到了热心读者的大力支持,仅在北京就有20余家阅报处和讲报处。每一处,都有不少读者自愿捐贴报纸,供众阅览,或自愿充当义务讲报人,为识字不多的读者朗读和讲解报纸。其中,仅读者刘瀛东一个人,就捐贴了30份报纸。一家开办说书馆的小业主,不但自愿把该馆提供给《京话日报》充当讲报处,并且还“外送茶水,不取分文”。有一个名叫郭瑞,字云五,外号醉郭的读者,就是以长期充当该报的义务讲报员而远近闻名。1906年,《京话日报》被以“妄议朝政、容留匪人”的罪名查封,创办人彭翼仲于1907年被押往新疆服刑时,“由大佛寺启程,市民送者好千,赠送程仪者无算。”那位外号“醉郭”的义务讲报人,自愿陪同彭翼仲一同去新疆。这样的热血民众,在今天恐怕是难得见到了。(见方汉奇:《新闻史的奇情壮彩》)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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