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按照社会主义价值原则比较多地干预经济活动是政府的基本职能。
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特殊的、更多的国家干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和优势的所在。保加利亚科学院院士尼•波波夫指出,市场就是市场,在哪里都是一样,但要使之具有社会主义的面貌,对市场进行指导,不使之自流。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特殊性,决定了按照社会主义价值原则比较多地干预经济活动是政府的基本职能。由此,一方面,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由政府与市场的接触引发腐败而放弃行使政府职能,另一方面,权力如何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大现实课题也因由当下权力寻租的泛滥异常尖锐地提了出来。
可以说,《决定》全面而深刻地提出并把握住了这一问题。明确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同时,《决定》也浓墨重彩地提出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实践要求。显然,这一实践要求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组成部分。
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决定》就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的形成提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要求。一个突出看点是,《决定》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问题,这充分说明中共深刻认识到“一把手”现象的严重危害性。最近,《南方周末》刊发了十八大以来因腐败而落马的83名厅官的调查文章。调查表明,有32人是所在部门一把手,占四成,另有将近六成是分管一摊的二把手。这些主政一方的大员,特点就是权力大、监督难。在有的地方和单位,普通党员干部已经达到既不敢言也不敢怒的境地,加强和改进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已经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