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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改革的总动员

凡涉一国、一民族之改革,乃大势要改,人心思改,不能不改,是“置之死地而后生”逼出来的。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将有序地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民主之路,要有中国特色、中国创新。2006年,中共中央就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努力改进、逐步完善选举民主的同时,将协商民主作为民主形式之一,在国家权力中枢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一道桥梁,增强政治体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将有力推动民主政治的新发展。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宽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社会发展需要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涌动也不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将有序地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当然,强调“两个眼”,决不是只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进行单项改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紧密相连,相互交融,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例如,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中共中央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相应地,民主党派就要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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