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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风波的实质是与民争利

在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将开征遗产税的信息向社会释放,只可能起到制造社会恐慌情绪的消极作用

  从目前国外开征遗产税的实践来看,遗产税是一个漏洞百出的税种,其避税范围之广、避税途径之多,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税种,以至被称为“自愿税”,税务部门能不能收到这个税,全看纳税人的自觉。

  开征遗产税面临重重难题

  开征遗产税似乎有坚强的理由,并且已经列入政策选项,那么,它理应早日付诸实践,但实际情况却是只见打雷,不见下雨,从2004年开始制订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时至今日基本上已经打入冷宫。这是因为,开征遗产税,实际上面临着重重难题,甚至关联到国家在政治经济等诸方面的体制改革,如果这方面的工作推不动,开征遗产税就不可能取得推进。

  开征遗产税的一个首要条件,是税务部门必须对公民的财产有详尽的知晓通道,但是由于制度建设落后,中国公民财产征信制度建设还刚刚起步。举个简单例子,在几年来持续的房地产调控中,即使要搞清民众的房产情况,也很难达到目的,房地产调控在目前陷入僵局,与政府对民众住房信息的掌握很不全面有很大关系,这也使为调控开出的药方常常不能对症。开征遗产税,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征税机关不仅需要对公民的房产信息有详尽掌控,而且对大量的动产,诸如存款、有价证券、投资股权、古董收藏等等都必须有全面的了解。

  如果没有覆盖全国公民财产信息的征信制度,那么,遗产税的征收就会面临重重困难。由于目前收入渠道多元化,富人的巨额收入通常可以越出政府目前可资利用的信息渠道,形成了被指为“灰色收入”的巨大空间。这种格局已经对目前的税收产生了负面影响,比如个税的缴纳主要由工薪阶层来承担,拥有丰厚收入的富人反而可以游离于个税征收渠道之外,个税因此被民众讥为“工薪税”。很显然,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变,那么,遗产税开征后极有可能重蹈个税覆辙,由工薪阶层成为主力,而真正应该缴纳巨额遗产税的富裕阶层则由于其财产信息的面目不清,反而可以心安理得地逃税。

  为什么公民财产征信制度的建立推进迟缓?这方面的阻力并不在民众,而是在于官员。在当下中国,由于权力经济的盛行,官员已经成为最为富裕的一个阶层,但他们的财产中有不少属于“灰色收入”,用法律术语来说是“来源不明”。而一旦建立起覆盖全民的财产征信制度,官员们来源不明的财产也将进入这个系统,这是为官员阶层所集体抗拒的。近几年来,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不断高涨,但在制度推进上却丝毫不见动静,其要害正在这里。因此,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建立起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全民财产征信制度就难以建立起来,这个现实已经对房地产调控构成了破坏,它对开征遗产税的阻碍作用也是可以预料的。

  再进一步,假如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成为事实,也并不是意味着开征遗产税的难题就全部解决了。从目前国外开征遗产税的实践来看,遗产税是一个漏洞百出的税种,其避税范围之广、避税途径之多,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税种,以至被称为“自愿税”,税务部门能不能收到这个税,全看纳税人的自觉。这种情况的存在,是由遗产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比如有的富翁在去世时并没有多少存款或者房产,他给子女的财产只是他建立的企业,但如果子女为了继承这个企业而必须缴纳很高的税赋,这无疑会构成对这个企业的致命打击。但是如果豁免企业作为遗产在继承时的税收,遗产税就形同虚设了。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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